西部地区院校:三门联考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30分。
(包括内蒙、广西、西南、四川、重庆、西华、贵州、云南、陕西、西北、青海、新疆师范大学和西藏、宁夏大学,以及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延边大学,共15所院校)
东部地区院校:三门联考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40分。
(东部地区院校包括除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院校以外的其他42所院校)
请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遵照国务院学位办(2008)60号文件要求,加强自律,保证录取质量,原则上不得录取成绩偏低的考生,并严格把握专业课成绩要求,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联考科目单科(即除专业课外的其他三门中任何一门)成绩不低于30分,三门联考总分不低于14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二、华北师范大学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ca2c2d0100co7k.html
三、扬州大学:175
四、南京师范大学:180
五、广西师范大学
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最低录取分数线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和我校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实际情况,经我校研究决定,我校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最低录取分数线为:三门联考科目(教育学、英语[或英二]和心理学)总分不低于13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5分(英二成绩不低于3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45分;凡达到上述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我校考生,我办会在2009年2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在本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另外,各位考生向我办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被我办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22日
六、广州大学
各相关考生:
七、北京师范大学
我校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12月22日
八、中山大学
在职攻读各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基本要求: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145分(不含自命题专业课成绩),外语不低于35分,教育学、心理学不低于30分,自命题专业课考试不低于6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或准考证号登录本网站——在职专业学位招生——信息查询——上线名单查询,查询本人是否上线。
资格审查、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安排:
2008年我校只对联考成绩达到录取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及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有关事项及具体安排将在中山大学研招网上公布,请各位上线考生密切关注。
特此公告。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12-19
九、苏州大学
育硕士(ED.M):
外语、教育学、心理学≥35
说明:
1、教育硕士:总分=联考成绩(外语+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课
2、有面试的学位类别,面试成绩≥60
3、教育硕士英语专业限额60人,数学专业限额40人。
十、浙江大学
教育硕士:联考总分150分,且英语35分,专业课原则上不低于60分;
学科教学(英语):联考总分150分,且英语50分,专业课原则上不低于60分。
十一、湖南大学
一、复试分数线
报考教育硕士要求:全国联考总分不低于140分,专业课和英语的最低分要求由学院控制。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1月3~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安排,请考生及时联系学院,并带齐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
复试前考生须到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以学院通知的复试时间为准,安排在复试同一天,以节约考生时间。
(一)资格审查
时间:1月3日~5日,具体时间以学院的复试时间为准。
地点:湖南大学研究生院(逸夫楼北栋)二楼
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必须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和打印件统一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7月现场报名时已打印出给考生,须带打印件,并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4)2008年在职联考准考证或成绩单(准考证遗失的可以先去学院领取成绩单,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在准考证或成绩单上加盖公章)。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进入复试阶段。
特别注意:《资格审查表》上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外,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其他考生无须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非政法系统的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法律硕士招生限额的20%。
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公共管理硕士招生限额的20%。
(二)复试内容
各复试小组不少于三人,复试以面试为主,包括个人综合素质面试和政治理论面试,面试中重点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实践能力、管理经验和学习研究计划等。政治理论面试不统一划定范围,由各学院自行掌握,主要考察考生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等的掌握与理解情况,以及当前的热点政治经济问题。
(三)录取
根据全国联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总分。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请各位考生及时和学院联系,携带好相关材料准时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
祝各位考生复试顺利!
特此通知。
湖南大学研究生院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现将2008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2月18日
十四、西南大学
关于西南大学2008年教育硕士招生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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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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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联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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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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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42分,单科不低于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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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不低于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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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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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1—65801350
联系人: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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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议录取分数线(联考总分不低于140分),结合我校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定出我校教育硕士拟录取分数线为:
湖南科技大学 145(网友提供)
十七、
四川师范大学130 (网友提供)
十八、
聊城大学2008年教育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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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关于下达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建议录取分数线的通知》(教硕发(2008)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我校2008年教育硕士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为三门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5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2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现将复试和录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二、复试时提交材料 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按要求加盖公章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现场确认时打印的带照片的资格审查表)。 2.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上述证件复印件。 3. 2008年全国在职联考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1. 政治理论笔试。开卷考试,参考书目为《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考生自己准备相关复习资料)。 2. 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测试、考生的工作业绩及科研情况等。 3. 笔试及面试成绩一律采取百分制。 四、录取 1. 我校今年教育硕士的招生计划是150人,此次复试从高分到低分差额复试。 2. 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和各专业上线人数、按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3. 政治考试成绩作为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2月22日前研究生处公布录取考生名单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5. 拟录取人员请于3月1日前将学费(12000元)交聊城大学财务处收费科,逾期不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 3. 如有其它变化,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聊城大学研究生处网站yjsc.lcu.edu.cn. 4. 联系电话:0635-8239845。 十九、 |
鲁东大学2008年教育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为了做好我校2008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60号)精神及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关于下达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建议录取分数线的通知》(教硕发[2008]11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工作
(一)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审定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各招生专业领域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复试考生名单和录取考生名单,监督、检查全校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学院成立5-7人复试小组,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学院招生专业领域的具体复试办法、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等。复试小组要安排专人(一般2人为宜)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三)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汇总审核复试工作材料及报送录取考生信息等工作。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根据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确定的建议复试录取分数线要求和考生的初试成绩,我校2008年最低复试分数线确定为:教育学、心理学、英语(或英语二)三门联考科目的总成绩不低于142分(单科不低于26分),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60分。
(三)复试考生名单根据上述分数线要求、按照初试四门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确定。
(四)线上考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专业方向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超过20%。
(五)各复试小组要以初试成绩(四科)、面试成绩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三方面综合评定的结果为依据,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排列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如出现复试总成绩相等的情况,教育学、心理学、英语(英语二)三门联考科目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四科总分)+面试成绩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录取工作要求
(一)各复试小组在复试过程中要做好复试记录,并当场为每个考生评定成绩,写出评语,提出是否可以录取的意见。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所在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录取考生名单。
(三)对复试后不予录取的考生,复试小组要写出具体意见。
(四)复试小组成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漏复试试题内容;不准暗示考生如何回答问题。对违反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学校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面试。面试内容以专业测试为主,同时考察考生的工作业绩及科研情况等。面试时间以每生不超过30分钟为宜。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包括政治理论测试(口试,含时事政治),考察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三)面试成绩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均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
五、时间安排
(一)1月20日公布复试考生名单。
(二)2月21日(周六)8:00-16:30,所有复试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资格审查表》等相关材料到研究生工作部(处)报到。
(三)2月22日(周日)8:00复试考生到各学院参加专业面试和政审;16:30前各学院在本单位公示复试结果。
(四)2月23日11:30前各学院将有关复试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处)。
(五)2月26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处)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2月27日研究生工作部(处)向国务院学位办网上提交录取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审查。
(七)3月6日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向国务院学位办报送录取工作总结等材料。
研究生工作部(处)
二○○九年一月九日
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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