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孙悟空到斗战胜佛的成长经历来看教育是否有“惩戒权”

 

大家都知道,孙悟空是石头缝中蹦出的,但是孙悟空的后天教育让其最终成佛。在须菩提祖师门下,孙悟空练就了过硬的专业技术,思想道德修养却相当糟,为一己"小我"忙碌与抗争,危害社会,险些万劫不复!

 

如来、观音、太上老君龙王、唐僧们始终围绕孙悟空的人生梦想着力——有惩戒,更有关爱,但留有希望与出路!终于将孙悟空引上正道。

 

最近沸沸扬扬的《初中生竟然群殴老师!拳打脚踹拿板凳砸,竟仅因一张试卷!》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下面我们来回顾一下视频:

 

再来看处理结果:

人民网合肥421日电(记者 常国水)日前,安徽蒙城县学生群殴老师一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421日下午,人民网安徽频道从蒙城县相关部门了解到,经当地教育、公安部门联合调查,视频反映内容属实。目前,涉事师生已达成谅解。

 

据当地相关部门通报,415日晚上,蒙城县范集中学英语老师马某某给九(1)班寄宿学生上辅导课时,因收发试卷不当与学生戴某某发生冲突,进而引发该班学生马某某等其他4名同学参与。当晚,该校即对事件进行了及时处理。经沟通协调,418,参与冲突的戴某某、马某某、戴某三名学生向老师马某某当面道歉。421,涉事的5名学生再次向老师马某某当面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老师马某某也进行了自我检讨并向学生道歉,双方互相达成谅解。

 

目前,根据调查情况,鉴于涉事学生均未成年,当地教育、公安部门已对涉事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责令涉事教师马某某写出深刻检查,由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处理;责令事发地学校相关负责人停职检查。

 

抛开此视频中的学生与老师的过错是非,我们就关心一下教师的惩戒权。

 

教育部网站发布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将受到处分。用法规形式给中小学教师划出“师德红线”,禁止扇耳光、揪耳朵、抽手心、罚跪等恶性体罚事件,无疑很有必要。

 

但是,从教育学上看,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针对学生失范行为采取的否定性制裁,是一种合理的他律手段。

 

再来看看国外的教师惩戒权:

美国、英国、韩国等多个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有关于教师惩戒权的规定。

美国规定学生违反了规章制度后,分情节轻重可受到以下处罚:一般的纪律惩处、体罚、罚学生多少天不让上学、开除、勒令转校等。其中一般的纪律惩处包括给家长打电话、罚站、不让参加课外活动、罚早到校或晚离校、被勒令离开教室10分钟或是30分钟、罚星期六来学校读书等。

 

英国政府教育部门虽然没有关于惩戒权的具体规定,但在教师体罚学生方面,一些地方教育部门规定了具体的要求。例:用鞭子或皮带必须是经过认可的标准,必须备有惩罚记录,年龄在8岁以下的儿童禁止体罚,打手心时每双手不得超过三下,鞭打男生臀部不得超过六下等。

 

 

韩国教育人力资源部公布了一项名为“学校生活规定预示案”的方案,明文规定教师可在规定范围内对违反学校规范的学生进行体罚,方案对体罚的对象、原因、部位、程度做了详细规定和严格限制,如规定教师绝对不能用手直接对学生进行体罚,实施体罚要避开其他学生,要有其他教师在场等。实施体罚时程度以不在学生身上留下伤痕为准,受罚学生有权提出以其他方式代替体罚。

 

那么教师是否应该有适当的惩戒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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