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正文(下):学位论文撰写的规范
正文除了在具体的内容上要遵循一定的要求外,还要在文内序号、图表、数量单位、数字、标点符号、外文正斜体和黑体字符等方面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本章将就些这些内容进行介绍。
第一节 文内序号的规范处理
一、文内标题层次序号
对于文内标题,自然科学类一般均采用国际标准ISO编号法,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用汉字序号、甲乙丙丁戊、罗马序号、ABCD、§1§2§3等编号法。论文的前言、序言、引言或其他类似形式的段落,一般可不编号,也可指定为0;各级标题依次编号,如“第1章第2节第3条第4款”的正确标号为“1.2.3.4”。为了使章节编号易于辨认、读出和引用,编号的节段应有所限制。按照国际标准《文献工作───书写文献的章节编号方法》(ISO2145-1978F)规定,采用4级编号,即编号最多为4个数、3个点。
文内标题层次的这种编号法有好很多优点:一可节省篇幅,减少空白,有利于缩微处理;二可使各个章节的次序、重要性及相互关系一目了然;三可简化对论文中某些段落的查寻、检索与引用。
根据论文内容的具体情况,社会科学论文也应尽可能采用这种编号法。目前,我国社会科学论文文内标题层次序号大多数都通行汉字阿拉伯字混用,为“一、(一)1.(1)1)”,为避免与注释序号相混,一般不用“①”。文内标题也可不用序号。如果文内标题层次较少,可按上述次序跳级使用,但不得颠倒顺序,并在一篇论文中保持一致。文内标题层次序号可用图14-1表示:
标准编号混合编号传统编号
一级标题1第一章第一章
二级标题1.11.1第一章 第一节
三级标题1.1.11.1.1第一章 第一节 一
四级标题1.1.1.11.1.1.1 第一章 第一节 一、(一)
五级标题1.1.1.1.11.1.1.1.1 第一章 第一节 一、(一)1.
六级标题1.1.1.1.1.11.1.1.1.1.1 第一章 第一节 一、(一)1.(1)
图14-1文内标题层次示意图
余下部分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