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分数线
根据《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及《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拟录取分数线作如下规定:
一、教育硕士(Ed.M)
         非英语专业录取分数线
英语
教育学
心理学
联考总成绩
专业课
政治考查
≥40分
≥45分
≥30分
175分
≥60分
合格
         英语专业录取分数线
英二
教育学
心理学
联考总成绩
专业课
政治考查
≥50分
≥45分
≥30分
175
≥60分
合格
       注:符合以上分数线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面试合格后可被录取
二、法律硕士
英语
联考总成绩
政治考查
≥35分
169分
合格
三、公共管理硕士另行通知
注:1、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不接收调剂;
2、法律硕士接收调剂,请下载调剂,填写后于本周六(114)前交到法学院舒老师处(兴文楼B207),调剂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法学院联系电话:022-23766067
3、各专业领域面试具体时间见本网站《天津师范2011年在职研究生复试安排》。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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