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2/19 23:48:23 浏览量:406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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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
2011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拟录取标准
根据教育部学位办【2011】80号文件《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录取工作进度,现将我校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拟录取标准公布如下:
1、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地理)
三门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57分
2、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生物)
三门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42分
3、学科教学(英语)
三门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69分
各专业专业基础课成绩不低于45分,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30分。
请成绩通过的考生登陆http://www.chinadegrees.cn/网站下载打印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后盖章,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该表于2012年2月15日前寄/交至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注:2011年7月份未到我办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时未提供相关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的考生,请连同所有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与资格审查表一起寄/交至我办。
我办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830054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