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发[2012]1号

 

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定于2012年2月18、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参照执行。

一、文件依据和指导原则

2011年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主要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加强复试工作。

二、录取领导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划定分数线。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

三、复试分数线(见附件)

四、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时间为2012年2月18、19日。各学位类别采用等额复试。复试主要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课笔试及面试。资格审查由研究生处负责,采用个人承诺、单位审查和核查证书原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时事政治,考试形式是闭卷。面试由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分专业成立面试小组。面试成绩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时间安排:

2012年2月18日 8:30—11:30 14:30-17:30 资格审查

18:30—20:30                政治考试

2012年2月19日 各学院面试(各学院2月14日前将本学院的复试具体安排电话通知上线考生)

2、录取:

学院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正式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研究生处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附件:复试分数线

1、法律硕士:

我校招生计划50人。

联考总分180分,外语45分。

2、教育硕士:

我校招生计划100人。

全国联考总分170分,外语35分,专业课35分。

3、公共管理硕士:

我校招生计划65人。

联考总分160分,外语30分。

接受总分160分,外语30分以上考生调剂。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我校招生计划为110人。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见下表:



专业名称

GCT总分

专业课成绩

职业技术教育学

165

60

美术学

设计艺术学

电路与系统

旅游管理

 

具体的见学校的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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