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文件精神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对我校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MPA、法律硕士)的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的主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在复试前进行。
2.资格审查材料: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本人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填写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上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各培养单位要从严审查。考生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责任考生自负。培养单位在审查合格的《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招生院系公章。对于审查不严、有弄虚作假等问题的招生单位,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限额招生或停止招生的处理。
三,复试具体程序
1.教育硕士:
复试分数线:联考总分不低于184分,联考单科不低于30,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复试办法: 符合条件考生务必于2011年2月17日(周五)之前将复试资料快递至向报考院系(逾期不到以放弃录取处理)。复试资料含以下内容:
(1)考生《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复印件。
(2) 结合工作实际,写一篇关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文章,字数在2000字左右。请注明教育硕士复试材料。
2.农业推广硕士:
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辽宁省、广东省、陕西省、黑龙江省等地区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74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湖南省、山东省、天津市、吉林省、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河北省、重庆市、甘肃省、山西省等地区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9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四川省、河南省、云南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青海省、贵州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等地区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62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
(以上分数线以考生工作单位所在省区划分。)
复试办法:GCT考试。
时间:2012.2.17日
地点:华中师大研究生院(一楼)
复试方式:
2.13日上午8:30-11:00,考生到研究生院办理报到手续,核验身份,交《资格审查表》。
2.13日下午2:30,携带身份证,在研究生院参加GCT专业考试。
(地点:研究生院一楼教室和四楼报告厅)
3.法律硕士:
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复试将以面试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理论知识及综合素质的考核。
(1)复试对象为报考我校2011全国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达到校录取线总分180分,英语单科30分以上的考生。
(2)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2月17日(周五)下午14:00-17:00;地点:政法学院(1号教学楼)二楼218室;请参加资格审查和复试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及《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份(加盖考生单位公章)到我院218室报到。
(3)复试时间:2011年2月18日(周六)上午8:30-12:00
地点:政法学院二楼会议室;
复试方式:口试
(内容涉及专业理论素质及综合素质的考核 
学院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结果、资格审查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成绩上报研究生院。
4.公共管理硕士:
复试分数线:联考总分不低于150分,联考单科不低于30
复试办法:符合条件考生务必于20112 17 日之前,将复试资料快递至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逾期以放弃录取处理)。复试资料含以下内容:
1)《资格审查表》(须有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个人学历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结合工作实际,写一篇关于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性之类的文章,字数在2000字左右。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蔡颢(收)
邮编:430079 请注明MPA复试材料
联系电话:027---67868071
四,调剂方式
调剂仅限于本省且同专业领域之间。我校公共管理,法律硕士接受少量调剂生源。请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自行下载调剂申请表,原始成绩单(或加盖原报考院校公章的成绩单)及《报名资格审查表》须于2月15日前快递到相关院系,(信封上请注明申请调剂字样),逾期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考生,院系将电话联系本人。
法律硕士单科不低于30分,联考总分不低于185分。
公共管理硕士单科不低于30分,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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