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后台复制的:
 
2012级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交费及课程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12级(2011年考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复试分数要求为外语、教育学、心理学三科联考成绩不低于160分,专业课成绩原则上不低于60分,不分学科方向。
凡报考我校并符合上述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请按照以下时间办理复试、交费及相关手续:
1、速到报名网站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新生报到时携带通过审核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新生无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面试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退回学费,不予录取。

特别提示:联考成绩达到160分,但专业课没有达到60分的考生,专业课一律重新进行考试,考试时间:1月30日下午3:00至5:00,地点:研究生院606室 。

 

官方网站后台进入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