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做好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文件要求和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精神,制定本复试办法
一、指导思想
加强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各方面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复试工作
三、复试要求
1、复试比例: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为拟录取考生人数的120%。
2根据报考我校教育硕士考生成绩情况,按三门联考科目(教育学、心理学和英语)总成绩大于等于127分,单科成绩大于等于20分(含专业课成绩)
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2011年1月11日(具体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 http://yjsc.gznu.edu.cn查询),上午8:30---9:30资格审查,9:30---11:30政治考试,下午2:00开始面试。
2、地点: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第四教学楼三楼)
五、复试具体办法:
一)资格审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表1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提供的报考材料,即在现场报考点打印的资格审查表,须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方有效(注:中学教师的人事部门一般在所属教育局)。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复试成绩无效。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政治理论。
2面试对考生的政治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具体要求:①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含秘书);②每生面试时间5—8分钟;③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面试情况作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复试成绩的计算
1、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成绩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其计算方法为:
考生总成绩=考生联考成绩×70%+专业课成绩×15%+面试成绩×15%
3、治理论成绩达到我校规定要求
七、录取
1、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择优录取。
2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贵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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