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文件精神,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划定,为顺利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确定

(一)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联考成绩153分(含)以上、外语单科成绩30分(含)以上、专业基础课成绩50分(含)以上。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联考成绩144分(含)以上、外语单科成绩28分(含)以上。


(二)复试名单确定

1.教育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按学校划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所有上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考生达到复试基本要求分数线者,按GCT总成绩高低排名(若总成绩相同,再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名)确定各专业复试考生名单。

因招生计划限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各专业实际进入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学位

名称

专业名称

GCT总成绩

最低分

单科成绩

最低分

专业课

最低分

职业学校教师

计算机应用技术

154

25

60

职业学校教师

教育技术学

174

25

60

职业学校教师

教育经济与管理

182

25

60

职业学校教师

旅游管理

154

25

60

职业学校教师

电路与系统

154

25

60

注:教育技术学专业GCT总成绩174分3人,按照专业课成绩排名,前两名考生进入复试,专业课成绩99分未进入复试。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1.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复试内容包括本专业综合知识考核和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不再组织笔试和外语口语的测试。

2.综合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开始前须核查考生的《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杜绝冒名顶替。

三、时间安排

2012年1月3日,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初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表(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lkwsbm/)到相关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并交纳复试费。学院收取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及资格审查表原件。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领取复试通知书及政治理论试题,了解复试安排(时间、地点、标准、办法等)。各相关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报到、复试安排。

1月3日—4日,各学院组织复试并上报复试结果汇总表和资格审查表。

1月4日,复试合格者缴纳第一阶段学费(因人数太多,尽量使用银联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1月5日—1月18日,进行第一阶段面授。

四、其他事项

1.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学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由于此次安排时间比较紧张,我校不再给考生发放书面复试通知。

3.参加复试时必须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遇特殊情况无学历原件者,登陆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待我校确认证件无疑后方可参加复试。《备案表》必须有12位在线验证码。(点击查看查询打印办法);无身份证原件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近期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证明。

附件一:西北师范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

附件二:各相关学院联系方式

研究生学院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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