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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对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指导,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8)60号文件精神,在对历年联考成绩情况进行全面统计、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本着保证录取质量、稳定发展规模、适当照顾地区差异的原则,经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小组2008年12月北京会议研究、讨论,现提出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建议录取分数线。具体标准如下:
西部地区院校:三门联考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30分。
(包括内蒙、广西、西南、四川、重庆、西华、贵州、云南、陕西、西北、青海、新疆师范大学和西藏、宁夏大学,以及少数民族聚集地区的延边大学,共15所院校)
东部地区院校:三门联考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40分。
(东部地区院校包括除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院校以外的其他42所院校)
请各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遵照国务院学位办(2008)60号文件要求,加强自律,保证录取质量,原则上不得录取成绩偏低的考生,并严格把握专业课成绩要求,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
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联考科目单科(即除专业课外的其他三门中任何一门)成绩不低于30分,三门联考总分不低于14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二、华北师范大学见: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ca2c2d0100co7k.html
三、扬州大学:175
四、南京师范大学:180
五、广西师范大学
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最低录取分数线
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和我校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的实际情况,经我校研究决定,我校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最低录取分数线为:三门联考科目(教育学、英语[或英二]和心理学)总分不低于13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25分(英二成绩不低于3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45分;凡达到上述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我校考生,我办会在2009年2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在本网站公布录取名单;另外,各位考生向我办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被我办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22日
六、广州大学
各相关考生:
七、北京师范大学
我校200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08年12月22日
八、中山大学
在职攻读各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基本要求: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总分不低于145分(不含自命题专业课成绩),外语不低于35分,教育学、心理学不低于30分,自命题专业课考试不低于60分,且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合格(60分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