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及五县(市)和城南新区教育系统下属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为做好响水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根据全市统一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该比例的,则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考生进行面试前资格复审,因个人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专业技能,采用说课、答辩、教学基本功等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幼儿教师的面试时间为2016320日,其他人员的面试时间为2016313日。具体要求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发布,届时请登录响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响水教育网查阅有关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全市统一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并缴纳测试费100

二、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报考人员参加市笔试成绩和县面试成绩累计总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如出现同分现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对象。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另行加试)。体检标准按《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为201632627日,其中小学教师体检安排在326日,其他教师体检安排在327日。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教育局、招聘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具体要求在公布体检、考察人选名单时一并发布,届时请登录响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响水教育网查阅相关通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响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响水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选岗和相关聘用手续。

四、选岗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面试的最终成绩,分职位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如出现同分现象,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现场抽签确定),自主选择岗位,签订协议。

小学教师选岗、签约时间安排在2016629日,其他教师选岗、签约时间安排在2016630日。选岗、签约时需要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等原件。

五、聘用

签约完成后由即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2016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列编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响水县从教服务期未满五年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招聘工作监督

响水县人社局纪检组、教育局纪委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515-86862328,县教育局0515-86875992

八、招聘工作咨询

响水县招聘教师面试及相关招聘工作咨询电话为:

县人社局事业科:0515-86878566

县教育局人事科:0515-86781028

 

响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响水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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