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广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级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番职院职字[2015] 1

各市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职改办:

    2015年我市高等职业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12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5]117号)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政策

    我市高校教师申报评审或认定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获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已申请但还未获得批准的申报人员,可先提交职称申报材料,并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如申报人员申请的教师资格在当年评委会学科组评审前获得通过(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查询结果为准),可作为有效资格对待,否则申报材料不予上会评审。

(一)评审资格范围:

广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可评审讲师资格及助理研究员资格,专业组设置方案详情请见附件1

(二)评审条件:

教师系列按照高等职业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粤人职[200038号”文;研究系列参照高等学校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粤人职[199928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学历、资历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关于做好2006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6122号)。职称外语条件执行《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并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和粤人发〔2007120号文有关规定,2001年广东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不作为职称外语条件的有效依据。计算机条件执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继续教育条件执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

(四)除必须提供学历鉴定的人员外,其他申报人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其它国内取得的暂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五)非财编人员须提供在现工作单位缴交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财编人员须提供公积金账首证明及明细;劳动派遣人员,除提供社保凭证外,还需提交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许可资质,以及申报人与劳务派遣公司或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申报评审工作要求

1.申报方式。为积极推进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今年申报工作仍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网址是“广州职称”中“职称申报系统”(http://www.hrssgz.gov.cn/gzzc/index.html)。网上所填内容应与申报材料一致。按照开展无纸化评审的要求,申报人员在“广州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填报信息时,须上传清晰可审核的证书、证明材料及业绩成果材料等。提交的职称申报相关表格纸质版材料均需由系统生成打印。申报人在网上申报职称时,请登陆“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仔细查阅“职称评定有问有答”的内容。以未确认的省外证书为起点申报评审的无需提交原发证机关出具的鉴定证明。

2.关于申报专业的要求。为规范申报专业,申报人员填写的申报职称专业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简表(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不得填写简称。申请专业填写到二级学科,医学、艺术学、语言学等填写到三级学科。

3. 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各自资格条件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4.坚持把教师师德表现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并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申报人要自觉遵守学术道德,严格规范学术行为。申报人要对自己提交的职称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作出承诺。发现并查实申报人在职称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学术不规范行为的,将按规定严肃处理;申报人在取得现职称期间,如存在一稿多投、抄袭他人论著等情况,要在申报表工作负面情况说明栏注明。

5.针对以往不少单位对申报人评价(推荐)意见写得过于简单,公式化的问题,各单位务必本着对申报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就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学科建设等方面情况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写具评价(推荐)意见。

6. 双公示制度。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落实好“评前公示”、评审通过人员“评后公示”的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填写公示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评审材料要求

    申报人按照附件2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实行法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审核、报送,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务必严格把好审核关,杜绝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并自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定。

    四、报送材料时间

   本评委会系统上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3017:00时,同时各校的送评纸质材料请于2015930日前送达我校人事处职改办(广州番禺沙湾青山湖1503房,联系人:刘佳环、孔彤,联系电话:020-34832643)。

    五、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标准为:申报评审中级每人450元。

 

附件:1.广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中评委会下设学科组设置表

      2.申报评审材料清单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二O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Powered by PageAdmin 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