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属技工院校教师业绩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务员)局、各省属技工院校:

为认真贯彻福建省技工学校教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闽人社技职改〔2014〕2号)精神,做好2015年全省技工院校教师业绩测评工作,现将省属技校组织开展教师业绩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2015年6月24日-7月25日。

二、测评对象:2015年拟申报参评技校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

三、测评依据:依闽人社技职改〔2014〕2号精神,并按照《福建省技工院校教师业绩测评办法(2013年修订)》(闽技职改〔2013〕1号)规定具体组织进行。

四、其他事项:

(一)各校请于2015年6月20日前向我办报送本校测评工作计划(含测评教师姓名、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负责考评申报对象的本校考评组成员、实施时间安排等),经我办同意后,由我办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有关材料请寄送福州市七星井龙山里14号龙山大厦5楼省技工教育中心肖东东同志收,邮编350001,联系电话:0591-87279593,传真:0591-87608460,电子邮箱:abcabc29@sina.com。

(二)在榕以外的省属技校申报职称评审的教师业绩测评工作,委托所在地的设区市技校教师职改办(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请有关学校主动、及时与他们取得联系。

(三)本次测评的相关材料由学校负责保存,其中《技工院校教师教学业绩测评综合统计表》一式两份,一份随教师本人职称评审材料报送省技校教师职改办。

上述所涉及到的闽人社技职改〔2014〕2号闽技职改〔2013〕1号文件,请到《福建技工教育培训》网站(网站名:www.fjjjp.org.cn)查阅、下载。

 

附表1.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评表

附表2.教师教学(说课)水平评议表

附表3.群众评价表(学生用、教师用)

附表4.技工院校教师教学业绩测评综合统计表

 

                                                                   2015年6月11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属技工院校教师业绩测评工作的通知【闽技职改办[2015]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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