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技工学校教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文件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闽技职改〔2015〕3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技工院校正高级教师专业业绩测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技工学校教师职改办、各技工院校:
现将《福建省技工院校正高级教师专业业绩测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技工学校教师职改办反馈。
福建省技工学校教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
福建省技工院校正高级教师专业业绩测评办法(试行)
根据《福建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试行)》(闽人社技职改〔201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现场考评工作,结合技校申报参评(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实施教学业绩的测评实践情况,特制定我省技工院校申报正高级教师的专业业绩测评办法。
一、测评对象
当年申报参评正高级教师的全省技工院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二、测评时间
原则上安排在每个评审年度的上半年进行。
三、测评方法
正高级教师的专业业绩测评主要由教师任现职期间在本专业领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指导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业务水平提升、教学一线的本校专职教师同行现场评价等内容组成,三项工作测评成绩占比为4:3:3。
(一)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考察教师在本专业的专业建设或实训基地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成果,并按照《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考评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评分。
(二)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考察教师在指导培养本专业青年教师在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教研教改、专业技能等方面取得进步的情况,并按照《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工作考评表》(详见附件2)要求进行评分。
(三)教师同行评价:随机抽取15-20名本校在教学第一线的专职教师(其中专业课教师≥50%,文化课教师≥20%),对参评教师的专业业务情况进行综合测评。测评表格样式见《教师同行评价表》(详见附件3)。
以上三项考评结果填入《技工院校正高级教师教学业绩测评综合统计表》(详见附件4)进行汇总统计。教师的专业业绩测评记录(附件1-4)经考评组成员签字后,报省、市技校教师职改办。
四、组织工作
(一)正高级教师专业业绩测评工作应在省职改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由省、市技校教师职改办负责组织实施。在榕以外的省属技工院校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学校所在地的设区市技校教师职改办组织的测评,各教学点不作独立单位参加测评。
(二)负责申报参评正高级教师专业业绩测评工作的考评组成员,应从校际间抽调5-7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职教师组成,其中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职教师须占2/3以上,本校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职教师不超过1名。
附件:1.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考评表
2.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工作考评表
3.教师同行评价表
4.技工院校正高级教师教学业绩测评综合统计表
附表1
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考评表
参评教师: 主要任教专业(课程):
考核项目 |
配分 |
考核内容与评分方法 |
评分 |
一、专业或实训基地建设 |
30 |
1、主持国家级专业建设或基地建设,主持1个项目记20分;担任专业建设或基地建设组织机构中主任或副主任(含子项目组组长或副组长),1项记15分;参与建设1项记10分。 2、主持省级专业建设或基地建设,主持1个项目记20分;担任专业建设或基地建设组织机构中主任或副主任(含子项目组组长或副组长),1项记15分;参与建设1项记10分。 3、主持市级专业建设或基地建设,主持1个项目记10分;担任专业建设或基地建设组织机构中主任或副主任(含子项目组组长或副组长),1项记6分;参与建设1项记3分。 4、担任同行业、同专业刊物副主编以上,按刊物级别视同其同级专业建设业绩,担任编委视同参与同级专业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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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建设 |
30 |
1、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课题研究记30分,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课题研究记20分。 2、主持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课题研究记20分,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课题研究记10分。 3、主持市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课题研究记10分,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课题研究记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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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著及教材建设 |
20 |
1、出版专著或编写国家级正式出版教材,主编记15分/本,副主编记12分/本,参编记8分/本。 2、编写省级正式出版教材,主编记8分/本,副主编记6分/本,参编记3分/本。 3、编写校本教材并使用三轮及经上的,独撰主编记3分/本,合著副主编记2分/本, 参编记1分/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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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术水平 |
20 |
1、教学成果(含学术报告、论著等)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项记5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1项记4分,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1项记3分,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1项记2分,市级二等奖1项记1分。(篇目积满分为止)。 2、论文发表以篇目记分,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要求(第十四条/5)基本篇数以内的记10分,之后每增加1篇CN刊发表的加2分、中文核心刊发表的加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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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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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表各“考核项目”考核内容中,不同分项可累计计分,但最高不超过本“考核项目”的配分。 |
考评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2
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工作考评表
参评教师: 主要任教专业(课程):
考核项目 |
配分 |
考核内容与评分方法 |
评分 |
一、被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取得进步的情况 |
40 |
1、被培养青年教师由初级职称晋升中级职称,记10分/人.次;由中级职称晋升高级职称,记15分/人.次。 2、被培养青年教师取得教学成果(含报告、学术论著等)获得国家级一等奖,独立完成记20分/人.次、主持记15分/人.次、参与记5分/人.次;获得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独立完成记15分/人.次、主持记10分/人.次、参与记3分/人.次;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独立完成记10分/人.次、主持记5分/人.次、参与记2分/人.次;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一等奖,独立完成记5分/人.次、主持记3分/人.次、参与记1分/人.次;市级二等奖,独立完成记3分/人.次、主持记1分/人.次(同一成果以最高等级记分)。 3、论文发表以篇目记分:CN刊发表每篇分别记:独著3分、第一作者2分;中文核心刊发表每篇分别记:独著30分、第一作者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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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培养青年教师在教研教改方面取得进步的情况 |
30 |
1、被培养青年教师主持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课题研究,记25分/人.次;参与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课题研究,记20分/人.次;组织精品课程或课题项目评审记15分/人次。 2、被培养青年教师主持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课题研究,记20分/人.次;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课题研究,记10分/人.次;组织精品课程或课题项目评审记10分/人次。 3、被培养青年教师主持市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课题研究,记10分/人.次;参与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或课题研究,记5分/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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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培养青年教师在专业技能方面取得进步的情况 |
30 |
1、被培养青年教师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国家级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记30分/人.次;获得二等奖,记25分/人.次;获得三等奖,记20分/人.次。 2、被培养青年教师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记20分/人.次;获得二等奖,记15分/人.次;获得三等奖,记10分/人.次。 3、被培养青年教师本人或指导的学生在市级大赛中获得一等奖,记10分/人.次;获得二等奖,记5分/人.次;获得三等奖,记3分/人.次。 |
|
合计 |
100 |
—— |
|
说明:上表各“考核项目”考核内容中,不同分项可累计计分,但最高不超过本“考核项目”的配分。 |
考评员(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3
教学、讲座、论坛发言等项目的教师同行评价表
参评教师: 主要任教专业(课程): 时间:20 年 月 日
项目(M) |
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A为优秀、B为良好、C为一般、D为差) |
评价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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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态大方,仪表和蔼可亲,内容丰富,环环相扣,语言有感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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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较强思想性,重视培养优秀的思维品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传播正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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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学目标、重点、难点的把握准确,处理恰当,教学内容符合教学目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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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教学内容无科学性错误,容量适当,教学媒体应用得当,实验操作规范、熟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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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正确处理教材内容与补充内容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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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优化教学方案,课堂学习气氛活泼,秩序活而不乱,促进学生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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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优化学习过程,讲练结合,让学生(学员)参与体验的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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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现代教学手段运用得法,条理性强,详略得当,繁简适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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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课堂组织调控有序,学生(学员)注意力集中,课堂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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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授课个性、特色明显,具有较强艺术性和感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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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级统计 |
项目数M=10,其中A( 个)、B( 个)、C( 个)、D(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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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教师应根据上表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对照教师教学实际情况,在“评价等级”栏分别填A、B、C或D等级。
2、凡“评价等级”栏未填A、B、C或D等级(即空缺)者,最后一栏“评价等级统计”中均按C等级进行统计。
附表4
技工院校正高级教师专业业绩测评综合统计表
姓名 |
|
单位 |
|
测评时间 |
20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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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项目 |
测评分数(或统计数据)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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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与教学 改革工作考评 |
考评员 |
考评员1 |
考评员2 |
考评员3 |
考评员4 |
考评员5 |
考评员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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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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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工作考评 |
考评员 |
考评员1 |
考评员2 |
考评员3 |
考评员4 |
考评员5 |
考评员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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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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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同行评价 人数N= |
等级 |
A(85分) |
B(75分) |
C(60分) |
D(4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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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
a1= |
a2= |
a3= |
a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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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平均得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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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组长: 成员:
说明:1、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考评得分:以考评组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再乘以权重系数0.4;
2、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工作考评得分:以考评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再乘以权重系数0.3;
3、教师同行评价得分:按总人数N、项目数M(=10)和评价等级总个数(a1、a2、a3、a4)计算,再乘以权重系数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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