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级、高级职称业务考核的通知》(泉教职改〔2015〕9号)要求,为顺利做好本次业务考核工作,现对申报中、高级职称业务考核有关学段学科讲课教材做如下调整:
片段教学设计教材选用我市各县(市、区)中小学、幼儿园现行的教科书。幼儿园组选用大班语言领域上册教材(新版);小学低年段组(1-3年段)选用3年级上册教材、小学高年段组(4-6年段)选用6年级上册教材;初中组选用初三年上册教材(其中,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学科选用初二年下册教材);高中组各学科片段教学设计教材选用高中必修二教材(其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学科选用必修教材,体育、音乐、美术等学科选用必修模块教材)。申报学前教育学科的对象,拟稿时,不可携带教材进入拟稿室,教材由现场提供。
请及时将《紧急通知》传达给有关学校及考核对象,以此为准。

泉州市教育局职改办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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