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泰教办电〔2017〕1号

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泰州市

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科技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提高全市中小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泰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和组别

参赛对象为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在校学生。

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特点,“活动”设小学组(普教、特教)、初中组(普教、特教)和高中组(普教、特教、中职)三类组别。

  二、项目设置和作品要求

  本次电脑制作活动内容分为“评选项目”和“创客项目”。

  小学、初中组每件作品主要作者不超过2人,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名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项目设置、具体要求及评比指标等请参阅“第十八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登陆http://www.huodong2000.com.cn/查询下载相关内容。

三、作品报送及评审

1.作品报送

1)普通作品通过泰州教育网作品交流展示平台(http://zp.tze.cn)报送(以校为单位集中上传),上传内容包含参赛作品及源文件、《推荐作品登记表》和《创作说明》,平台上截止时间为2017年317日。

2)电脑绘画(“和教育”专项)、电脑动画(“和教育”手机动漫)和微视频(英语数码故事创作)作品由参赛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相关网站直接报送。具体流程见“指南”。

2.评审、推荐

各市(区)于2017年3月27日前通过泰州教育网作品交流展示平台(http://zp.tze.cn)对普通作品进行评审并按推荐数量要求(见附件4)完成作品推荐工作,同时将市(区)推荐作品名单(一律采用excel表格,格式见附件1)报泰州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联系人:田志勇,联系电话:86999872,电子邮箱:617093413@qq.com

四、奖项设置

活动设作品一、二、三等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奖(根据作品获省级一、二等奖的数量、报送作品的时效性和材料的完整性等评分,作品因弄虚作假而被发现的市(区)和市直学校不参加该项评比)。

未尽事项请遵照“指南”要求执行。 

 

附件:1.“评选项目”、“创客项目”推荐作品名单

2.“评选项目”、“创客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3.“评选项目”、“创客项目”作品创作说明

4.作品推荐数量  

 

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6日

泰教办电〔201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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