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今年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有哪些主要变化?
    答: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总体延续2015年的要求和办法,同时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有关政策进行了进一步优化与完善。
    今年主要变化:1.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13号)规定,今年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费,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再分统招和择校,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令性分配到各学校,各学校严格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全口径计划进行招生,任何地区、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
    2.今年普通高中和各类师范及职业学校不实行二次征求志愿,考生须慎重填报各批次志愿,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理性选择每一志愿,志愿一经填报并被录取后无法变更,一旦被前一批次学校投档录取,后面有志愿的学校不再投档录取。如整个志愿表全部空白、一个志愿都没有填报的不得提交,考生因志愿填报问题而造成没有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各类职业学校招生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凡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其他职业学校不得再登记入学、重复录取。在市招生考试中心招生类别投档录取工作全部完成后,仍有少数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可凭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同意接收其就读的职业学校申请注册入学。任何招生学校不得接收未提供准考证原件、成绩单原件及身份证材料的学生注册入学。未提供原件材料的学生注册无效,不得录取并取得学籍。
    问:今年高中阶段学校的志愿如何填报?
    答: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江苏省盐城中学面向各县、市和盐都区、大丰区招生实行“函报”方式,不在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凭填报志愿用的用户名(建档号)和登录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盐城市2016年中考网上填报志愿网站http://www.yczkzy.cn),首次登录后须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用新的密码登录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之前,须仔细阅读2016年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流程(可登录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ycszkzx.cn查看),查阅《中考指南》、各批次学校招生计划和报名区域的填报志愿说明,到招生学校咨询收费标准及办法,查询相关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及其他类别班的招收条件等,充分了解各种情况后再慎重填报志愿。
    今年全市普通高中和各类职业学校继续统一实行市级集中网上录取,一经批准录取,其学籍只能在录取学校建立,其他学校无法为学生建立学籍。每位初中毕业生在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时,一定要慎重理性选择好适合自己发展的学校,志愿一经填报提交成功后不得改动。如整个志愿表全部空白、一个志愿都没有填报的不得提交,因志愿填报不当造成未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各地各学校要确保《中考指南》及时发放到每个初中学校每位考生手中,不得截留;允许具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在校园公示栏中张贴招生简章。各地教育行政和招考部门统一组织对每位初中毕业班班主任进行集中培训,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在学生填报志愿前,各地通过家长会、地方媒体和校园网、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家长、学生公开相关信息,为学生填报志愿提供准确的参考。各初中学校在充分尊重考生自主选择权的前提下,为考生和学生家长填报志愿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严禁学校强迫考生填报或不填报某所学校志愿。志愿填报后须打印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交学校汇总报县(市、区)招办存档。
    志愿填报分为传统志愿和平行志愿两类,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选择各批次学校的志愿类别并在中考志愿填报说明中予以明确。传统志愿投档时先划定批次投档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按“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将考生按学校志愿分开,同一学校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在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学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再检索该学校第二志愿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如果考生第一志愿落选,即使其分数达到或高于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的投档分数线,也只有在该校(第二志愿所报学校)第一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投档。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被检索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即向该学校投档,如未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学校,则不能投档。
    选择填报普通高中的考生,可同时填报职校类志愿。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各填报2个志愿,技师班可填报1个志愿;为提高志愿有效性和录取率,考生在填报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升学志愿时,需填报2所不同学校(其中至少有1所为市区职业学校);填报其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升学志愿,需填报2所以上不同学校(其中至少有1所为市区职业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分数线要统一划定,苏北地区的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中考总分的60%(我市折算后为456分),高等师范学校的师范类专业面向苏北五市生源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中考总分的65%(我市折算后为494分)。我市其余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可分类划定最低投档控制线,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在《中考指南》公布的招生计划备注栏及学校招生简章中注明。考生填报志愿前要注意有关要求,避免填报无效志愿。
    职教类有关学校(包括普通师范学校)相关专业、普通高中国际班按需要进行面试或体能测试(含体检)或专业考试等加试。
    问:“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班”项目如何招生?
    答:中职与普通本科“3+4”项目是教育部在江苏省开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项目,主要由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开展建设。参加“3+4”分段培养项目的学生,前段3年在我市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盐城市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盐城生物工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江苏省东台中等专业学校学习;转段学生须参加全省对口单招统一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达到一定的分数要求方可转入后续阶段的学习。今年我市对接“3+4”分段培养项目的牵头高校为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工学院,安排与四星级普通高中同批录取,录取时按志愿、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招收的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问: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是如何操作的?
    答:今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仍然由市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扎口,统一实行网上集中录取。普通高中录取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统一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划定各地区最低录取控制线,全市和各地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总招生计划1:1.1左右的比例划定,且各地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如尾数同分跟进,同时紧密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和考查科目的等次录取。各类职业学校严格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凡已按志愿投档录取的考生,其他职业学校不得再登记注册、重复录取。
    具体录取批次如下:
    提前批次为五年制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免费师范男生48个招生计划,全部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盐城高等师范学校、阜宁高等师范学校合并升格)招生培养。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户籍、按分配到县(市、区)计划的1:1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①四星级普通高中和享受四星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热点高中;②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班。
    第二批次:①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②三星级普通高中;③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④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⑤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⑥技师班。
    五年制高等师范专业在三星级普通高中之前录取,考生填报两个平行志愿,在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学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职业学校对口高考班、五年制高职类院校(含五年制师范院校非师范专业)、中高职“3+3”分段培养班、技师班在三星级普通高中后录取,考生填报平行志愿,按各院校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
    第三批次:①其他普通高中;②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
    问:今年市区热点高中如何招生?
    答:江苏省盐城中学在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地址办学,今年招生计划数756人,其中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志愿的考生招生446人,面向其它县(市)和盐都区、大丰区招生不超过310人。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办学地址在盐城市解放北路盐中巷1号,招生计划940人(其中含专项计划30人、中美班计划25人),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招生。盐城市第一中学面向市直、亭湖区(不含乡镇)、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招生324人;亭湖高级中学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招生391人(其中含专项计划11人)。江苏省盐城中学、盐城市第一中学、亭湖高级中学三所学校实行传统志愿,考生根据自身情况,从三所学校中可以选择两所填报志愿,排在前面的志愿优先投档。
    问:今年盐城中学定向指标生政策如何实施?
    答:今年盐城中学在市区招生计划内安排223名定向指标生计划,其中按照市区一般初中毕业学生数占市区初中毕业学生数的比例,确定盐城中学面向市区一般初中定向指标招生数为51名,在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且第一志愿填报盐城中学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盐城中学不含定向指标生的招生分数线下40分。如有学校仍没有学生被定向指标生计划录取,则在这51名计划中调剂,按该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到2人(毕业生数150人以下的学校录取1人,毕业生人数超过150人的学校录取2人),按照上述办法招录后如仍有剩余指标,则调剂到面上使用。定向指标生计划除51名用于市区一般初中外,其余172名用于在面上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市区一般初中毕业生中符合盐城中学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如报考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按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达线后录取,按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收费标准执行。
    考生必须实际在籍并在读至少满两年以上且整个初三年级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才具有获得学籍所在学校定向指标生的资格。各初中校必须在校内公示定向指标生资格条件和本校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定向指标生录取后如有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问:今年中考加分政策有什么规定?
    答: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对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实行加分达线后参加录取: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空、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10%降低分数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5%降低分数录取;从作战部队交流到其他部队任职不满1年和跨地级市以上交流任职不满1年的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按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的2%降低分数录取;其他现役军人子女加1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2.父母受到盐城市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3.归侨、归侨及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加10分达线后参加录取。4.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达线后参加录取。
    上述加分对象如遇符合多项优惠条件(包括市区定向指标生对象),不累计计算,就高不就低。考生报名时填写《盐城市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对象审核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于5月25日前交学校,逾期再提供材料者无效。享受10%和5%降分录取优待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须附有市级以上民政局有关证明;享受2%降分录取优待的和其他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须由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军官证复印件、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由市军分区政治部、市教育局和市双拥办共同审核确认。父母受到市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的考生须持表彰证明原件、户口簿、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证明。归侨、归侨和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台办、侨办或港澳办证明、子女关系公证书、父(母)身份证等证件材料。少数民族考生须持有市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及父(母)身份证件等材料。学校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加分对象,核准无误后将核实意见并附有关证件、材料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审核通过的名单经市教育局再次集中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为有效。所有符合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举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问:今年普通高中还招收体育、艺术、科技方面有特长的学生吗?
    答: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体育艺术科技特色人才,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和特色建设,我市今年继续安排普通高中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计划,该计划单列,未能用完的专项招生计划,不转入普通招生计划。
    符合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报名条件的考生根据中考报名区域招生学校的招生项目与人数,选择报考相关普通高中。考生只可报考所在区域一所学校一个高水平招生项目,多报无效。各招生学校由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专业加试,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经公示一周后,报送市教育局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及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集中公示后,由市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备录。报考四星级高中(含享受四星普通高中招生政策的热点高中)的体艺类考生,必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70%(532分)以上,科技类考生必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总分80%(608分)以上,普通高中录取时按专业加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报考三星级高中及其他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的考生,必须专业加试成绩合格,按专业加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尾数同分的,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不得突破该项目的招生计划。以上录取在每批次提前进行。
    问:市教育局在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方面有何规定?
    答:高中阶段招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管理责任。建立问责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各种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和纠正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对中考中招过程中不作为或乱作为,导致问题发生的,或者有错不纠、纵容庇护的,将对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以及报考人数划定各地区、各学校和全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不得被录取。所有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代培生、扩招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并收费,对不听招呼、我行我素的学校将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没有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得举办初高中“直升班”,更不得以各种名义在中考前提前招生。
    各类职业学校不得将招生指标任务与教职员工的职称评聘、评优晋级直接挂钩。要进一步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买卖生源、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各职业学校不得雇用在校学生及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介入招生工作,不得向初中生源校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与招生有关的任何费用用于组织生源。严禁初中校教师为招生学校组织生源及包办学生入学手续,严禁任何学校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严格督促有关职能处室、部门和学校,严肃查处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乱宣传、乱招生、乱收费、乱办学等问题,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和委托个人参与招生的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执纪问责,严查重处招生工作中涉及党员干部违规操作、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市、县(市、区)教育局均要设立招生工作热线电话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咨询和投诉,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教育网站上公布。今年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咨询电话:88399020(市招生考试中心),88228663(中教处),88228683(职社处),监督举报电话:88228660(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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