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已经公布,我校参考往年国家复试分数线,对今年报考我单位的考生初试成绩进行了初步评估,预计部分专业可以接收调剂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为方便考生调剂,现就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第一批拟接收调剂专业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商学院 |
020201 |
国民经济学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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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4 |
金融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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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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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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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教育学院(计算机学院) |
078401 |
教育技术学 |
语言科学与艺术学院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070102 |
计算数学 |
07010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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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04 |
应用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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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05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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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080300 |
光学工程 |
0773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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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210 |
控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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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070300 |
化学 |
0773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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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测绘与城乡规划学院 |
081600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020202 |
区域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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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
071002 |
动物学 |
071005 |
微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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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07 |
遗传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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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10 |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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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085210 |
控制工程 |
(二)调剂基本原则
1.考生拟调剂专业与原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
2.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与拟调剂专业要求的初试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不接收未统考数学考生调剂;
3.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三)相关政策说明
1.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9000元(获奖比例为7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为20%)。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高校和“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不占一等奖规定的比例)。为鼓励优秀生源调剂我校,对于“985、211”高校毕业生的调剂生源与第一志愿生源享受同等待遇。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有关规定评定,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4.朱敬文奖助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获得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获得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获得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
5.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提供相应津贴,其中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平均报酬每人每年约6000元。
四、调剂程序
1.预调剂报名
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与相关学院联系并登记,填写调剂申请表(见附件1)。请考生正确填写本人信息,务必写清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我校会与意向考生及时联系。
2.正式报名
请按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user/loginPub_tj.jsp),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并完成网站要求的所有调剂流程。
3.复试
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及提交调剂申请的顺序,及时通知符合要求的考生到校参加复试。
五、其他
1.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调剂。
2.以上信息若与上级招生规定有不同之处,按上级招生有关规定执行,并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403083,传真:0516-83500192;办公地点:泉山校区2号楼204室;通讯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QQ:916626818, 手机:13961982398 微信:13961982398 邮箱:9166268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