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各招生单位要充分认识复试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复试工作的质量,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院分管院长和各招生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标准、工作程序和审定录取名单;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培养处,具体负责复试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单位: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单位负责;农业推广硕士考生的复试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负责。
2.资格审查材料:
(1)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经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交复试资格审查单位。
(2)考生需提交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境外学历学位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复试审查要求:各招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凡是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等情况不实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对审查把关不严的单位,学校将追究审查人员的责任。
四、复试安排
详见附件1-4。
五、其它事项
1.复试费用标准为 100元/人。
2.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单位于2015年1月30日前将复试成绩(电子和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交研究生院培养处409室。
附件: 1. 教育硕士复试要求及程序/uploads/file/20150119/20150119104519_5047.doc
2.农业推广硕士复试要求及程序/uploads/file/20150119/20150119145326_5606.doc
3.法律硕士复试要求及程序/uploads/file/20150121/20150121100314_0706.doc
4. 公共管理硕士复试要求及程序/uploads/file/20150119/20150119103250_3580.doc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五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教育硕士复试要求及程序
1.复试分数线
招生单位 |
专业类别 |
复试分数线(英语不低于25) |
城市与环境科学院 |
学科教学地理 |
141 |
化学学院 |
学科教学化学 |
141 |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
现代教育技术 |
141 |
教育学院 |
教育管理 |
150 |
历史文化学院 |
学科教学历史 |
14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学科教学思政 |
141 |
美术学院 |
学科教学美术 |
141 |
生命科学院 |
学科教学生物 |
141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学科教学数学 |
143 |
体育学院 |
学科教学体育 |
141 |
外语学院 |
学科教学外语 |
144 |
文学院 |
学科教学语文 |
141 |
物理学院 |
学科教学物理 |
141 |
心理学院 |
心理健康教育 |
144 |
2. 复试安排
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请于 2015年1月24日(周六)8:30-11:30,携带复试材料,直接到报考学院接受复试资格审核。1月24日14:00-16:00,在学院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内容和地点由各学院安排并通知)。
3. 复试材料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上交一篇关于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文章,字数在2000字左右,并在文章首页注明教育硕士复试材料及本人姓名和考号。
4.各学院联系方式
说明:专业学位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栏目若为空则表示与全日制老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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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916626818, 手机:13961982398 微信:13961982398 邮箱:9166268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