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

全国联考成绩要求调整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要求,我校教育硕士、农业推广硕士(非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兽医硕士招生限额有所增加,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全国联考成绩要求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要求如下:

学位类别

全国联考总成绩

单 科 成 绩

教育硕士

不低于133分

教育学心理学综合
不低于60分

外语不低于25分

农业推广硕士
(农村与区域发展专业领域)

不低于170

不低于25

农业推广硕士
(其它专业领域)

不低于130分

不低于20分

工程硕士

具有国民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总成绩不低于180分

不低于25

具有国民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但无学士学位,总成绩不低于245分

不低于25

兽医硕士

不低于135分

不低于20分

 

请各位考生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及全国联考成绩要求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成绩要求的考生请于持以下材料到相关招生单位报名,申请参加第二阶段的专业考试及复试,具体报名、专业考试和复试时间以各报考单位网站上公布时间为准。各学位类别第二阶段考试报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如下:

学位类别

第二阶段考试报名单位

联系电话

教育硕士

教育学部

023-68367245

农业推广硕士
(非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

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

023-68251264

兽医硕士

动物科技学院

023-68250206

专业考试费每人50元、复试费每人100元(复试内容含两项),由各报考单位收取

(1)全国联考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若与原件一致请审核人签上“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在报名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中生成并打印,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交至第二阶段考试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录取前完成。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各招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全国联考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及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别、跨专业领域录取。录取时间一般为5月上旬。考生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按学位办[2013]40号文之规定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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