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师大2014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文件精神和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及复试内容

1.考生可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查询国家联考考试成绩。要求复核国家联考成绩的考生须在20141231日之前通过成绩查询网站上的相关提示,以短信方式提交复核成绩申请,复核成绩工作结束后,如成绩确有差错的考生成绩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如复核成绩无差错将不再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2.根据国家联考成绩,经学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满足以下要求的考生:国家联考总成绩≥121分,英语≥32分、教育学心理学≥59分。复试名单见附件。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内容:笔试加面试形式。

1)笔试科目:专业基础课、政治理论课,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内容:思想政治理论素质考核; 专业考核内容主要对教师的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的素质进行考察,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分数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理论素质考核不计入考生的面试分数,但是面试小组成员通过面试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对思想道德品质不合格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资格审查

1.今年实行考生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考生可通过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资格审查时上交。2002年之前不能网上认证的请到黑龙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认证,地址哈尔滨市赣水路12-8号。 
  2.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下载),在电子照片处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并签字;本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现场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1.笔试时间、地点:2015114 ;地点:哈师大江北校区综合楼。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113日下午(100400)领取(也可代取),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综合楼321室。

2.资格审查时间:2015 115日(早8:30——10:00);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综合楼301室。

3. 面试时间:2015115日(早10:00——16:30),地点:各学院,资格审查时见通知。

     四、录取

学校和各招生学院分别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国家联考成绩、专业基础课及政治理论成绩、复试成绩、资格审查等综合评定,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五、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费用210元。 

六、其它

1.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将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2.开学日期20157月中旬,具体事宜参见研究生学院入学通知。

招生就业办公室电话0451-88060176

附件:2014年在职教育硕士复试名单

研究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4-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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