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和往年一样,只提供复试名单,没有提供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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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2014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为做好我校2014年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选拔优秀考生,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4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2014年报考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生源情况,联考成绩及招生限额,确定复试基本要求如下

1、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人数按1: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合格人员按各专业入学总成绩排序,录取前200名。

2、复试合格标准和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初试成绩×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70%

★复试总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且政治笔试60分以上(含60分)者,即为复试合格。

3、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40%,初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60%。录取以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序,按招生限额确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科目及内容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科目为专业课、政治理论、专业综合面试。专业课和政治理论复试以笔试方式进行,专业综合面试以综合考核方式进行。

三、复试组织和要求

专业课和政治理论复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进行,专业综合面试由各院系组织。各院系要认真对待复试工作,按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制定复试方案,布置复试考场,营造严肃庄重的复试环境和氛围。

专业综合素质考核试题由各专业复试小组在面试开始前1——2小时集体命制,不得提前命制。每名考生面试的时间由各专业自行确定,一般不得少于10分钟;复试结束后,当场给出评语和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记录。面试要有详细的记录,要认真填写《复试记录表》。

理科、工科各专业和文理交叉的部分专业可在复试中进行专业课实验技能的考核;

四、复试程序

1、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2、考生于2015 1 21日下午到我校研究生部报到,由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安排复试等工作;

3、复试前,由研究生部认真审查考生的下述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

1)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单位证明);

2)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

4)准考证;

 五、复试合格标准

政治理论和专业课复试成绩均在60分以上(含60分),即为合格。

六、录取

复试结束后,各院系将拟录取名单连同复试记录表报至校研究生部,校研究生部审核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查,审查合格并经国务院学位办网上录取检查通过后,发出录取通知书。

复试期间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或报名考试中有舞弊行为(弄虚作假、替考、考试作弊等)、或政治思想道德情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均视为复审不合格。复试不合格或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名单由各院系报至校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向考生发出复试、复审不合格通知。


复试安排:


青海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表

项目

时间

地点

报到

资格审查

 2015年1月21

下午14:30-1630

田家炳书院五楼

研究生部

专业课笔试

2015年1月22

上午8:30-1030

南院教室待定

政治理论复试

2015年1月22

11001230

南院教室待定

专业综合面试

2015年1月22

下午

各院系


青海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

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报到须知

各位复试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我校的复试工作安排在20151月21日至22日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5年1月21

下午14:30——16:30

二、报到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五楼研究生部

三、报到时请交验下列证件: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准考证;3、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工作证(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6、《资格审查表》(所有考生填写《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以便审查报考资格). 

 四、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政治理论考核和专业综合面试。 政治理论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政治理论复习提纲届时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公布)。

 

         青海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

注:第三条中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指有人事权的单位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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