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都师范大学 201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含特岗教师)

复试分数线及时间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 2014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14 18 号)、《关于做好 201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 2014 43 号) 及《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 2014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含特岗教师) 复试分数线及时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试分数线:
(一) 教育硕士:
要求英语成绩不低于39,其他要求如下
专业领域 外国语(不低于39分)总成绩(不低于)
1
、学科教学(思政、语文、历史、英语、数学、物理、生物、化学、地理、美术) 、 现代教育技术、 科学与技术教育 联考总分不低于
140
2、教育管理   联考总分不低于151
3、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联考总分不低于168
4、小学教育联考总分不低于 143
(二) 艺术硕士
专业领域 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不低于
音乐      82
舞蹈      82
美术      86
二、 我校在职教育硕士、艺术硕士各专业领域复试比例不超过 1:2
三、 复试时间: 2015 1 17 日~ 18 日 。
四、我校 2014 年不接收调剂考生复试。
五、我校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对考生报考资格的规定, 对初试成绩达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确定复试名单。

六、学校及各院系 复试方案、复试名单请见后期网上通知。

  研究生院

 201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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