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3年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含特岗教师):

现将我校2013年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资格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复试程序

(一)相关学院根据学校的工作部署,制订相应的复试办法和细则,并在学院网上公布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及参考文献。

(二)相关学院根据限额研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按达线生源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复试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差额的比例一般为1:1.2至1:1.5。按百分制计算,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

(三)研究生学院统一安排考生复试报到、资格审查和体检工作。

(四)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一并参加复试报到、资格审查、体检等相关环节。复试名单、复试方式另行公布。
三、复试时间安排

(一)2014年月1月9日前,学院确定复试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并在各自学院网站主页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内容及参考文献等相关事项。

(二)2014年2月22日14:00-17:30,考生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和政冶审查表、体检表(均须贴上照片并盖章、政治考核表和体检表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到我校南校区研究生学院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2014年2月23日7:30,空腹体检(芜湖市中医院)。

(四)2014年2月23日14:00-17:00,2014年2月24日9:00-12:00,14:00-17:00各学院组织考生进行专业复试,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具体安排见各学院网站)。

(五)2014年2月25日9:00,各学院交拟录取名单、复试情况记录表及相关资料等,研究生学院对拟录取考生信息进行复核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办。

(六)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发放。
监督电话:0553-5910018(纪委),0553-5910560(专业学位办)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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