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2013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分数线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40号)文件要求和我校2013年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3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3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分数线按照报考领域进行划分:

报考教育管理领域:总分不低于17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成绩不低于70分。

报考其他领域:总分不低于12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3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成绩不低于67分。

二、符合上述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在2013年1月22日前向我办提供下列材料,以便我办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寄者按自动放弃录取处理。

     (一)身份证、准考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二)《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一份,此前已上交过的不用再交。

     (三)学历、学位认证。

      1、学历认证: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向教育部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提交本科学历认证报告申请,并将学历认证报告结果—学历认证报告书(复印件)于2013年1月22日底前寄到我办(具体认证办法请查询学信网)。

     2、学位认证报告:鼓励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作学士学位认证,同等条件下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优先录取。具体认证办法请查阅学位网,学位认证网址:http://cqv.chinadegrees.cn/cn/

     三、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录取。

    四、符合录取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我办将在2013年2月底3月初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gxnu.edu.cn/)公布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教育硕士在入学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进行资格确认。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入学时间:2014年7月(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时间为准)。

    七、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3楼320号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41004;联系电话:0773-5833630;0773-5838221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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