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和录取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复试录取原则,特制定我校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办法和复试标准,结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提供的有关报考材料,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择优录取。
学校成立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和指导此项工作。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2012年国家下拨我校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200人的招生计划数,学校确定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为:联考科目考试总成绩不低于143分,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复试为差额复试。
三、时间和地点
1.报到时间
2013年1月19日14:30—17:00
2.报到地点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曲阜师范大学曲阜校区行政办公楼1号楼317室)
3.考试科目及时间
英语、政治 1月20日8:00—10:00
专业课 1月20日10:30—12:30
四、提交材料
复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加盖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考生前往报名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zzlkwsbm/,以报名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下载、打印)。
2.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上述证件复印件。
3.2012年全国在职联考准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通过替考、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复试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政治、外语考试、专业课考试,具体要求如下:
政治、外语考试总分为100分(政治50分,外语50分)、专业课100分,均闭卷考试。政治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专业课参考书目:参见《曲阜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点击打开)。
复试的所有科目考试均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
六、报到、复试注意事项
1.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2. 1月19日晚进行政治辅导,具体时间和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3.复试的地点及考场安排报到时另行通知。
4.凡政治、外语综合考试、专业课考试旷考、代考或舞弊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政治、外语考试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缴纳相关费用
1.复试报到时缴纳复试费120元。
2.拟录取人员请于1月20日将学费交财务处收费科,逾期不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教育硕士缴纳10000元,余额暑假入学时缴纳,按我校财务处要求,交款时请携带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异地取款无手续费)或现金。
八、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总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70%、复试外语政治和专业课总成绩30%计算,即: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外语成绩+复试政治成绩+复试专业课成绩)/2*30%
2.录取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复试合格的考生应按要求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说明原因。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联系电话、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7-4455327
联系人:罗文伟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
附:
曲阜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傅永聚
副组长:张洪海 郭辰夫
成 员:傅永聚 张洪海 郭辰夫 李兆祥 张才花 尹树林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兆祥
办公室副主任:罗文伟
附:曲阜师范大学2012年教育硕士复试名单(点击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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