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含特岗教师)复试分数线及时间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71号)及《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含特岗教师)复试分数线及时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试分数线:
(一)     育硕士
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及外语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58分,且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成绩不低于95分,外语成绩不低于48分。
(二)     艺术硕士
艺术硕士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不低于85分。
 
二、   复试时间:2013年1月19日~20日。
 
三、我校2012年不接收调剂考生复试。

四、学校及各院系复试方案请见后期网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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