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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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我校 2015 年继续开展在职人员攻读 教育硕士、工程硕士、

农业硕士、兽医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 理硕士及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具体招生事宜如下:

一、招生类别、领域及招生限额

我校 2015 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涉及七大类别,具体招生学院、招生

类别、领域及招生限额详见附件 1

二、报考条件

1.教育硕士(Ed.M 2012 7 31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

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

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

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招收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专任教师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

理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工程硕士 2012 7 31 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 2011 7 31 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

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

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

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

录取总人数的 10%

若招生单位在水利工程领域招收工程硕士,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 20%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3.农业硕士(MAE)  2015 7 31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

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且具有农业与农村发展相关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4.兽医硕士(VMM 2015 7 31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

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本科应为动物医学(兽医)、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动

物检疫方向)专业,且具有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相关实践

经验的在职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5.工商管理硕士(MBA 2012 7 31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

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6.公共管理硕士(MPA 2012 7 31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

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

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资格审查表由所在

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 20%

7.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2012 7 31 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 2 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 3 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

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

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在 6 23 7 11 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简称“学位网 ”, 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网站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该照片将在《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考生,于 7 12 15 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现场打印《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江苏省内报考我校的考生请到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多功能厅进行现

场确认。报考我校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可根据所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现场确认点、考试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

(二)准考证获取

10 15 日后 ,考生可登录学位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 学历以及学位证书交我校相关学院审查。

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由我校统一在复试时进行。各学院对考生的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

负。

四、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考试科目

1)教育硕士

第一阶段: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英语(学科教学[英语]考英语二)。教育学和心理学综

合、英语由学位中心统一命题,实行全国联考。

第二阶段: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2)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

第一阶段: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实行全国联考。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

外国语(报考我校选择语种为英语,下同)运用能力测试。 GCT”试卷满分 400 分,每部分各占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

第二阶段:专业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3)工商管理硕士

第一阶段:综合能力、英语。综合能力、英语由学位中心统一命题,实行全国联考。

第二阶段: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4)公共管理硕士

第一阶段:英语、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英语、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由学位中心统一命题,实行全国联考。

第二阶段:政治理论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5)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第一阶段: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实行全国联考。

第二阶段: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第一阶段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第二阶段我校自行命题的政治理论及专业考试科目名称

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 2

2.考试时间

全国联考时间: 2015 10 25 日(周日)。

政治理论及专业考试时间:在复试中进行,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3.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由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 具体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考生可登录扬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考试安排相关信息。

五、录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及相关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我校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自主确定复试

分数线,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其中,工程硕士及公共管理硕士的录取考生中,对无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以及非政府

部门人员的录取比例有一定限额,相关要求详见本简章(二)报考条件。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论文要求

1.培养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采用 “进校不离岗 ”的方式进行培养,一律不

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在学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负

责。对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者实行导师负责制,并组织导师指导组进行集体指导。考生入学后

按照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要求,以在职不脱产的方式学习。

2.学习年限 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 3 年,实行学分制,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延长(但

不得超过 5 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或 500 学时。

3.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针对工作实践中的技术服务、技术监督、

业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或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进行研究。可以是研究论文,也可以是较

高水平的调查报告、技术服务研究(总结)报告等。论文选题应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实用

性、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

题的能力。

七、学位授予

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有关

规定授予国家认可的专业硕士学位。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按招生领域所属学位类别(如:教育硕士、工程硕

士)授予学位,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分别授予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学位。

八、收费标准

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及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培养

费: 10000 /.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费: 15000 /.生。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费: 12000 /.生。

九、联系方式

1、扬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高老师、宋老师; 联系电话: 0514-87979213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 88 号,扬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225009

2、扬州大学各学院在职硕士招生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3

附件:

点击查看:附件

报名网址:2015年在职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生报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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