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2015年
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教育硕士QQ群:6453636
一、培养目标
教育硕士是为基础教育培养懂得现代教育理论,懂得学科教学及教育管理的理论和方法,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的高层次人才。通过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逐步提高基础教育教师、管理队伍中具有硕士学位人员的比例,使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成为基础教育教师或管理人员任职和担任较高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
二、报名及考试
1.报考条件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考生于
考生于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3.考试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日语的考生,限报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
专业课与政治理论课参考书目见附件3。
三、招生领域
2015年我校招生领域为: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语文、历史、英语、音乐)、小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共14个。其中,现代教育技术领域面向从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师开设。2015年招生名额为100人。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研究生院申请资格审查。招生单位须在录取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录取工作结束后,国家学位办将随机抽查部分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与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包括面试)同时进行。
五、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校自行划定录取分数线并组织录取。2015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次有效。
六、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培养方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制定并执行。学制三年,采取半脱产、集中授课与自学辅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进行(其中面授与论文答辩累计时间不少于一年半)。对课程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颁发学历证书。
七、学费及其它
1.学费每年7500元/年,三年共计22500元,学费可分年缴纳。
2.学员入学后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3.全国联考科目参考书可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硕博考研网网上书店购买(网址:http://www.bsdky.com)
4.从2016年起,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丹丹 电 话:0451-88060176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请下载:全部材料
QQ:916626818, 手机:13961982398 微信:13961982398 邮箱:91662681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