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为适应我国基础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而设置的,是以教师职业为背景的具有明确的实践性、职业专门性的硕士学位。培养教育硕士是加速我国的教师专业化进程,促使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师和管理干部提高自身职业素质,成为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举措。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1999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博士点97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点147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各类学生总数29,388人。其中,全日制专科生270人,本科生10,444人,硕士研究生5,373人,博士研究生531人,成人教育学生12,134,外国留学生636人,已形成从专科生到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一、 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2011731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现代教育技术领域招收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专任教师和从事相关工作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 网上报名  考生于620710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 ),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注: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请认真阅读本简章上的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 现场确认  考生于711—14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准考证发放  考生可于1016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初试科目(全国联考):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英语。

考试时间:10268:3011:30,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

102614:3017:00,英语。

2、复试科目:政治理论、专业考试(含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统一在复试时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地点请见准考证。

() 复试组织

复试相关事宜见我校研究生院后期网站通知。

四、资格审查

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复试时在报考院系进行,届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及其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六、培养及学位授予 

在职教育硕士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授课时间为暑期集中上课,具体为:20157月中旬报到,报到后开始授课,连续6周。授课内容:20157-8月集中学习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科学研究方法、教育技术学等学位公共课,研究生院统一安排;20167-8月集中学习各学科领域专业课,具体课程安排由各院系负责。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教学标准、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编印的统一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进行,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对取得规定的学分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教育硕士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费 

学费为20000/生,食宿及医疗费等自理。

八、学习期间待遇 

录取的学员,工资关系及档案保留在原单位,在学期间根据原单位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学员在学期间的奖惩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学员原单位负责协助执行。

九、招生信息查询 

我校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

十、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白堆子甲23号首都师范大学东校区教学楼A210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8

联系电话:010-68902658   传真:010-68428574

   址 : http://grad.cnu.edu.cn

十一、联考参考书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英语二)》,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学科教学(英语)专业方向使用;

《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十二、招生领域、名额、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注: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报考的招生单位。

招生单位

招生领域

拟招生

名额

复试专业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政法学院

学科教学

(思政)

注:该领域招生含学校社会工作方向4人。

12

课程研究

施良方著《课程理论》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学科教学

(思政)

6

课程研究

施良方著《课程理论》

教育学院

教育管理

15

教育管理学

傅树京主编. 教育管理学导论[M]. 3. 北京:原子能出版社,2007年版

心理健康教育

6

心理咨询

江光荣著《心理咨询的理论与实务》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21出版

学前教育

 5

幼儿心理学

《儿童发展心理学》刘金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幼儿园课程

《幼儿园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朱家雄、黄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7

文学院

学科教学

(语文)

30

语文教育学

王尚文《走进语文教学之门》,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

历史学院

学科教学

(历史)

10

历史教育学

《历史教学论》 张向阳主编,长春出版社,2012年版;

外国语学院

学科教学

(英语)

25

英语学科教学

《语言教学的流派(第二版)》(RichardsJ.C&RodgersT.S.),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11月影印第1

数学科学

学院

学科教学

(数学)

30

高等数学

《高等数学》上册(1-6章)同济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六版

物理系

学科教学

(物理)

8

综合物理(力学、电磁学)

《普通物理学教程·力学》漆安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二版

《电磁学》赵凯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二版

生命科学

学院

学科教学

(生物)

10

普通生物学

《陈阅增普通生物学》 吴相钰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3版)

化学系

学科教学

(化学)

8

普通化学

《无机化学》上、下册,北京师范大学等三校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有机化学》曾昭琼,东北师范大学等五校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学科教学

(地理)

8

中国自然地理

《中国自然地理》赵济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教育技术系

现代教育技术

6

教育技术学基础

《现代教育技术基础教程》任建锋等著,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初等教育

学院

小学教育

5

初等教育学

《课程与教学论》邓艳红主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月第一版

科学与技术

教育

3

科学技术史

《科学技术史》张密生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学科教学(美术) 注:该领域只招收全国中小学书法教师。

5

书法文化与临摹创作

《新编书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年版

十三、 招生简章内容如有变化,以研招办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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